公司工会将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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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16:33 上海青年报 | |||||||||
公司法修订草案原来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按照工会法、劳动法的规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还应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据此,公司法修订草案将有关条款修改为:公司职工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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