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推广预审法官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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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02:00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电 经过山东高密市法院的改革试点,专司审前准备和审前调解的“预审法官制度”将在山东省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推广。 高密市法院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最高法院确定为“审前准备程序和预审法官制度”司法改革项目试点法院。
预审法官,就是专司审前准备和审前调解,行使以下职权:送达法律文书、保全财产和证据、调查取证、指导诉讼和指导举证、证据交换等程序性工作;处理管辖异议、不予受理通知、庭前调解等实体性工作;排期开庭、分流案件等事务性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