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5年挖出15只“地老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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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02:45 深圳商报 | |||||||||
严查征收转用土地中犯罪行为 龙岗区5年挖出15只“地老鼠” 【本报讯】记者昨天了解到,自2001年至今,龙岗区检察院对征收转用土地过程中的犯罪行为频频亮剑,先后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5件15人,其中贪污案4件4人,受贿案5件
据介绍,在征收转用土地过程中,国土部门一些工作人员与补偿对象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一些补偿对象为骗取额外补偿,重金收买征地工作人员。有的征地工作人员与不法人员相勾结,利用负责查丈被征收转用土地面积,清算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规格、数量,核算补偿费用的职权,采取虚报、多报的手段,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从中非法牟利。 一些农村(社区、居委)干部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收转用土地工作之便,骗取、侵吞国家征收转用土地补偿款。 在管理使用集体所得征收转用土地补偿金的过程中,有的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贪污、挪用公款犯罪。 15起案件中,群体性犯罪占案件的73%。在征收转用土地过程中,犯罪人员要使犯罪得逞,一般都要与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也具有群体性。如要虚报被征收土地面积、青苗数目,冒领补偿金,往往是征地工作人员与补偿对象分工实施共同犯罪。 据介绍,2004年以来,龙岗区检察院共受理“涉地”举报32件。对这些举报,检察院都在第一时间对线索进行初查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预防职务犯罪,龙岗区检察院派人与区纪委、区国土分局有关人员组成土地附着物、青苗清查小组,对已清查完毕的转地项目按3%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改进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