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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机关 请划定权力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09:5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国忠 庞惊涛)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执法部门梳理执法依据,根据执法依据明确界定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限和范围,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行政执法部门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见明确,目前四川省有些地方在行政执法体制方面还存在部门间职责不清,权力
交叉、重复现象;在行政执法机制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执法监督还没有形成合力,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等。为此,意见还要求再次梳理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梳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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