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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农民20余万潜逃6年 “致富带头人”判刑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0:04 大华网-汕头日报

  据新华社合肥10月23日电(梁木、石放)自称“致富带头人”的万某采取高利率和高价格等方式向农民大量“借款”和“赊欠”粮食、烟酒等物总数达20余万元,而后玩起了“蒸发”。近日,安徽宿州市中院裁定维持泗县法院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1996年秋,万某因在家乡江苏高邮从事养殖业欠下巨额债务,为了躲债,万某化名王伟和女友周某到泗县丁湖镇租地建猪舍,小规模养猪。为骗取他人信任,万某自称“致富带头人”,自1997年春开始大规
模养猪,采取各种手段赊借村民20多万元,其后,万某和周某先后逃离泗县,逃离时,万某还以预付生猪定金为名骗取曹某现金5000元。万某在潜逃6年后,于2004年9月在上海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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