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82名国家工作人员从煤矿撤资77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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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0: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0月24日电 (记者杨越)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获悉,广西对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82名国家工作人员从煤矿撤出资金779.68万元。 据了解,82人属于南宁、崇左、来宾、河池、百色5市和区直单位,其中26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国有企业负责人。经个人申报,煤矿企业清理上报、各级清理
《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下发后,9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国资委、安监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投资入股煤矿的官员要在9月22日前撤出投资,逾期不撤的,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目前,广西14个市109个县(市、区)和123个区直、中直单位,基本完成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清理纠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