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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一低保人员补助单位3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1:2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方芳)本市宣武区的所有用人单位每聘用一名低保人员并且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有关部门将给予3000元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险补贴。这是宣武区近日出台的促进低保就业政策作出的规定。

  除了对用人单位每招用一名低保人员给予3000元补助外,还将对自主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并吸纳10名以上失业人员的个人,经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考察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
—3万元创业补助。宣武区劳动局还要求,辖区内每个社区协管员应帮助安置低保人员5人以上。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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