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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缴保险处处碰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1:49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黄助)对于主管部门未能依照规定履行社会保险工作管理职责的,追究其主管领导及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了解,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瞒报缴费基数或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劳
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据悉,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费或故意中断缴费的,分别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一、不得享受国家和本市税费减免政策;二、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行政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参加社会保险时,其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和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不作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用人单位在办理产品出口或原材料进口等需要提供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据实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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