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撤销连带清偿被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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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1:5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李某未征得其父母同意,窃得其父母名章,将其与父母共有的房屋卖予董某。李某父母了解情况后,即起诉要求撤销李某与董某的房屋买卖,法院支持了这一诉请。事后,贷款银行起诉董某,要其返回借款。调解协议确定,李某对董某所欠银行贷款负连带清偿责任,可李某迟迟未履行,黄浦法院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其父母发现自家的房产证和自己名章不见后,李某为了瞒住父母,又伪造一张房产
李某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李某与董某的房屋买卖及董某以该房屋向银行的抵押贷款,获得胜诉;案后,贷款银行便起诉要求董某返回借款。生效调解协议确定:李某应对董某所欠银行贷款负连带清偿责任。近日上午,李某被带到法庭后,称其从董某处所得的近10万元皆已用完,现无能力偿还债务。李某在本案中有明显欺诈的恶劣情节,以及到庭后又毫无履行义务的诚意,黄浦法院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在黄浦法院近日的凌晨执行中,被法院传唤到庭的被执行人共有14名,2名被执行人被处司法拘留,7名被执行人当即履行了全部债务,其余被执行人则履行了部分债务,并对剩余部分作出了保证,共执行到位钱款4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