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村民造房骗款被判刑罪有应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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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1:5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奉贤区农民夏某,谎称帮助村民造房,骗得他人预付材料款1万元,日前被南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3000元。 今年4月28日,夏某在南汇区航头镇某村结识蒋某夫妇,听说蒋某夫妇要盖新房,夏某即谎称自己能为其造房,并同蒋签订建房合同,骗取蒋某夫妇预付的材料款1万元。后夏某在被害人向其催讨钱款时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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