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为器官移植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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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3:21 扬子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昨日在移植医学暨胰岛移植治疗糖尿病论坛上透露,我国正在着手制订器官移植法规,整顿规范日益发展的器官移植市场。 黄洁夫在长沙举行的中国(湖南)国际移植医学暨胰岛移植治疗糖尿病论坛上指出,虽然中国的器官移植近年来在技术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很多,“立法已到了非做不可的时候。”
黄洁夫介绍,器官移植市场的混乱状态已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国将成立器官移植委员会,制订器官移植的相应法规与技术准入。建立器官供体共用网络,保证供体来源的透明度。 器官移植近年来在中国发展迅速。据黄洁夫介绍,仅2004年全国就有肝移植近2600例,肾移植6000例,器官移植在数量上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 据悉,黄洁夫将出席世界卫生组织11月在菲律宾举行的亚太地区关于器官移植法规建设的会议,吸取世界各国在器官移植立法的经验,作为中国立法的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