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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毒枭刘招华办户口广西女民警被判刑 新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3:29 生活报

  本报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维持了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全州县公安局女民警王雅琼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刘招华是福建省福安市赛岐镇苏洋村人,1999年因贩卖巨额毒品,被公安部全国通缉。2000年初,刘招华化名李森青潜逃桂林,认识了桂林商人胡某某(已故),请胡某某帮其办理当地户口。胡某某将此事交给全州县龙水镇安陂村的朋友唐某办理。同年1月11日,唐
某来到全州县龙水镇派出所,找到时任户籍民警的王雅琼,声称“李森青”的户口在1998年农村换发户口本时被派出所漏登记了。王雅琼没有按相关程序办理,仅凭安陂村委会的一纸证明,就给“李森青”办理了入户手续。随后,她又分别为刘招华的妻子李晓青、亲属丁智文、丁永芳、郭锐荣办理了全州县农村村民户口和农转非手续。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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