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毒枭办户口女民警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4:42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南宁10月23日电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维持了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全州县公安局女民警王雅琼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0年初,大毒枭刘招华化名李森青潜逃桂林,并通过关系想把户口落到当地。时任全州县龙水镇派出所户籍民警的王雅琼没按程序办理,仅凭安陂村委会的一纸户口遗失证明,就给“李森青”办理了入户手续。随后,王雅琼又分别为刘招华的妻子李晓青(化名周
倩)等人办理了全州县农村村民户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