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思危:我国目前缺乏严厉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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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5:4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0月24日消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建议,法律草案应强调退市制度,让劣质上市公司退出股市。 中国目前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以期解决非流通股不能在市场上流通所带来的种种问题。成思危副委员长表示,要想真正搞好股市,关键还在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
如果股市的整体质量不行的话,就算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股市也不容易上去。 10多年来中国股市沉淀了大量劣质公司。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4年年末,以每股净资产计,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已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27%,如果以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计,这一比例则上升为3.96%。这类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不仅威胁到股东利益,也威胁到债权人的利益,但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却仍然在股市中流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