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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省基本农田低于指标 占用须国务院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5:45 桂龙新闻网

  “近年来,全国基本农田因各种因素净减少3924.01万亩,有27个省(区、市)的基本农田出现减少。”“当前我国耕地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以及副部长鹿心社今日在此间结束的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会议上这样透露。为此,国土资源部强调,严格限定基本农田的用途,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鹿心社披露了目前我国基本农田保护中存在着的4大突出问题:

  大部分省(区、市)基本农田面积出现不同程度的减少,影响了实现基本农田保护的目标。有27个省(区、市)的基本农田出现减少,16个省(区、市)的在册基本农田面积低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指标。

  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现象较为突出,给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严格执行造成较大冲击。一些地方政府为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国务院审批的法律规定,频繁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或修改,影响了基本农田保护的稳定性和严肃性。据全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统计,2001年以来,全国因城镇村非农建设用地调整基本农田面积425.4万亩,各类非农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16.25万亩。

  部分地区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中出现偏差,影响了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国家近几年相继出台了生态退耕、绿色通道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政策,一些地方在执行政策中没有很好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随意扩大生态退耕范围和绿色通道建设的宽度,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发展养殖业。

  基本农田总体质量不高,影响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高产稳产的标准粮田比例偏小,全国现有耕地中高产田仅占28%。基本农田占优补劣现象突出,新补划的基本农田大部分位置偏远、质量不高,粮食生产能力有所减弱。

  孙文盛说,今后,凡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修改或调整,均需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确需占用基本农田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用地,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禁止因建设占用需要,违反法律规定,通过修改或调整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的基本农田调整到其他地区。

  来源:法制日报选稿:见习编辑黄皓作者: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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