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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挤死童工雇佣公司赔1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6:22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范静)未满16周岁的农民童工被劳务公司雇佣后未经任何培训就送往某小区物业公司开电梯,不幸被电梯挤死。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雇佣童工的公司赔偿死者父母14万余元,而童工的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5岁的小王被驰骋公司雇佣担任电梯司机,但驰骋公司没有对小王进行任何电梯司机上岗培训及相关专业培训。不仅如此,驰骋公司也没有核实小王的身份证和年龄,没有与
小王签订劳动合同。小王的父母知道小王找工作后,并没有制止。由于驰骋公司与海淀某小区的物业签有提供电梯服务的合同,驰骋公司安排小王担任2号楼1单元的电梯司机。

  2005年6月21日下午5时许,小王未切断电源,未放置警示牌就私自进入电梯轿厢顶部。在该小区施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油漆工杨某要到2号楼1单元的10层取小推车,走到电梯轿厢内,在不知轿厢顶上有人的情况下正常开电梯上行,结果,小王被电梯挤压致死。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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