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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点警”点出优质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6:25 公安部网站

  “点警制”是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推进全民创业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之际推出的一项全新的事故处理警务服务方式。即事故办案单位在接警、出警、勘验、立案后,事故处理单位的民警接受事故当事人双方点名,即事故当事人有权直接点事故处理单位的任一民警为其承办案件;被点中的民警认真填写《案件跟踪督办登记表》,并在表上记录每日工作摘要和办理结果。结案后,点警群众要在表上签署“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意见。

  在实行“点警制”的同时,大队还推出了“零零零一工程”:简化办事手续,使事故当事人在交警办事真正体会到“零负担”,为达到当事人满意的目标,实现与群众“零距离”,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实现民警“零违纪”,以特别服务保证群众来赣县大队办事“一次办成”。今年5月18日,一位远离县城八十公里的赣县小坪乡的事故死者家属来到大队事故科处理事故,被点到处理该起事故的民警雷巍要求其出示死者及其家属的户籍证明时,他将包里所有的东西倒出来也没找到,原来一大早赶车,匆匆忙忙拉在桌上,一天只有一班车的小坪乡就是叫人将户籍证明带到县城也得等到第二天,材料齐全才能处理,这不但要耽误事故双方的时间,还要增加双方的住宿等费用,雷巍吩咐与其一起处理该起事故的余斌接待好家属,自己马上开车到县局户政科调出相关的证明材料,当即进行处理。看到那么热心的民警真诚地为事故家属服务,当事人双方都认为赣县大队的民警会设身处地为他们双方的利益考虑,对民警调解的结果都没有异议,当天就将该起事故处理结案。大队还规定民警办结案件的数量将作为立功评先、晋级晋职的依据。

  “点警制”一出台,民警们再也坐不住了。为了多被群众点办案件,民警们纷纷把自己推向社会,让群众了解自己民警,办案质量也在这种“透明”状态下得到了提高,“有作为与无作为一个样”等弊端也因此得以根除。,促使民警角色发生变化,增强服务观念,提高执法水平,转变工作作风。

  实行“点警制”后,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事故处理上访率大大下降,警民关系更加密切。大队民警进一步明确了人民群众与公安交警的主仆关系。进一步强化了“交警就是服务,百姓利益至上”和“心中无百姓,不配当交警”的理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和宗旨观念,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主仆关系,真正把百姓利益放在至上的地位来维护。(郑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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