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出台办法重奖有功治安志愿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7:02 公安部网站 | |||||||||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连云港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治安志愿者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有功奖励办法》,根据破获案件种类和案值大小等情况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5万元。 奖励办法规定,对向公安机关及时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破获案件的;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在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该市公安机关同时重申,严格为有功治安志愿者保密,并依法予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有功治安志愿者打击报复,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关宁刘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