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政策体系已建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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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20:00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0月24日专电(记者王立芳胡星)在日前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副司长赵闯表示,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体系及管理制度,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 “走出去”战略是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强国战略,主要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方式进行
赵闯说,作为“走出去”战略的组织实施部门,商务部为推动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在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宏观监控体系等方面制订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相关部门联合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据赵闯介绍,在支持“走出去”战略的政策体系上,国家已经制订了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类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并出台了支持中国企业带资承包国外工程的政策。此外,许多地方政府也制订了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 中国目前已建立了《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通过多双边机制解除对外投资合作障碍、维护我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国内有关行业组织、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境外中资企业商会、国内投资主体等共同参与的形式多样的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目前,我国正在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全方面的服务。”赵闯说,中国正利用多双边经贸联系机制和磋商机制,宣传、推介中国企业,推动落实合作项目,并且通过多种途径为国内企业提供各国和地区法律法规、市场状况及企业资信等信息。 此外,中国还通过改革对外投资审批制度,减少环节、简化程序,实行网上申报与核准,放开了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经营权的所有制限制。 赵闯说,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需要不断完善对外经济合作的服务体系,而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金融支持与服务。 “完善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不仅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商业银行也要发挥积极的作用。”赵闯说,目前中国有多家商业银行已经开发各种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产品,为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提供贷款、担保、保险等的金融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