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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进入四审 土地问题仍是关注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20:3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孟娜)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24日上午分组审议了物权法草案,土地征收转让问题仍然是立法者关注的焦点。

  吴邦国委员长参加了分组审议。

  全国人大代表王守臣说,草案第205条规定的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耕地、宅基地、自
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我认为,除去宅基地之外,其他的都可以放开,因为现在农村的动产不动产都很有限,尤其是粮食生产区要发展急需资金,农村的金融体制目前并不健全,资金供求矛盾突出。法律如果能允许一些土地抵押,会对农村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同时也有利于遏制农村高利贷蔓延。”

  全国人大代表黄代放则对此持反对意见。他说:“我一直在农村生活,对农村的情况比较熟悉,目前大部分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对未来预期把握能力有限。如果允许农民抵押土地,会造成很多人居无定所,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许多委员也认为,目前农村失地农民数量已经很多,这个数字进一步增长会影响稳定。因此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是有道理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进一步修改好物权法草案,应当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处理好物权法与其他有关法律的关系,使这部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律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今年7月10日至8月20日,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9月26日,吴邦国委员长主持座谈会,就物权法草案的修改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10月22日,体现了各方面意见和多数人共识的物权法草案四审稿,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分组审议中,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就修改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一次广泛深入的普法教育,是一次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精神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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