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将建立环评机构信用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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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1:03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消息 环保总局昨天表示,将采取四项措施推动环评行业诚信建设。 一是坚决淘汰工作不负责任的机构。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三是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档案,记录并公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投诉举报、处理处罚、日常考核和业绩等情况。四是举办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主要负责人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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