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为规范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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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1:15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使法官慎重对待每一项司法行为,把各项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具体要求,落实在法官司法活动的每一个方面,细化到法官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 基于这个初衷,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制定《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从法官司法审判和业外活动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
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这部行为规范的一大特点。行为规范列举了93种法官行为与群众关系最直接、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以“情形设置”的方式,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应当如何解决和克服提出了明确要求。 行为规范还特别要求,法官在工作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注重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要求法官要注重着装仪表,保持良好形象;谨言慎行,举止得体,态度温和;禁止对群众冷、横、硬、推。在日常生活中,要求法官洁身自好,加强修养,杜绝不良嗜好和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说,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望、要求相比,法院的工作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要通过行为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力争用2至3年的努力,使法官的行为和形象有明显的进步和改观,让人民群众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