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创业享优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6:4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陈修华刘兆球)近日,市政府下发意见,鼓励各类机构和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新措施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校办企业和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转制为民营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离岗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或进入民营科技企业工作,可保留公职3年。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参与投资兴办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成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