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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让群众常听到政府的声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6:58 新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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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珠海市120多名政府职能部门官员走进课堂,参加了“2005年珠海市首届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的学习,以提高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能力,规范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新闻发布水平,同时也将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据悉,举办本届培训班在广东省地级市中尚属首次(据《珠江晚报》10月24日报道)。

  近两年来,不少地方加快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步伐。应该说,珠海市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规范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新闻发布水平,有利于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为中外记者提供规范的新闻服务。新闻发言人将起到沟通政府与媒介,通过媒介沟通政府和广大公众的桥梁作用。

  从尊重公众的角度来审视,对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以及规范发言人制度,是规范重大新闻发布、保障群众知情权的有益举措。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个权利,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从理论上说,政府的一切行为,除涉及安全、保密的信息外,都要公开。公民纳税维持着政府各部门的运转,当然有权知道这些政府部门在干什么,公民有权监督这些政府部门。从经济学角度说,政府行政行为也是一种公共资源,透明度高的行政行为方可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节约行政成本。

  因此,建立规范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更好地为公民服务的实际举措。公众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经常听到来自政府的声音,了解政府对许多问题的态度、看法及其工作情况。

  在今天的这个社会,公众参政议政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实现公众参政议政的愿望,首先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因为只有先知道政府目前在做什么以及即将要做什么,在充分保障知情权的基础上,公众才能更好地行使监督、建议等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启动发言人制度,培训新闻官,规范重大新闻发布,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凸现的是一种政府公信力。

  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反映出政府的一种开明与自信。因为开明,才不需要费心去掩饰;因为自信,才会有勇气接受监督。我们的各级政府是人民政府,人民政府首先应当对人民负责任,体现责任政府的理念。

  其中一个基本的问题是提高政府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公众了解他们应当了解的信息。各级政府有责任、有义务确保公民的知情权。但是,现实当中,有些政府官员却往往封锁信息,不想让公众了解更多的与其自身利益有关的事,一些人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显而易见,这不是一个开明政府、责任政府应有的姿态。

  所以,要想真正使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切实的保障和落实,除了政府职能部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外,在我看来,还应制定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有约束力的制度。

  编辑:韦怡 作者:盛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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