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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新政 青羊区公开征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7: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记者从青羊区委组织部获悉,该区目前已经制定了《青羊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从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罢免,对街道、区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社会评价,对不合格的班子成员予以降职或引咎辞职等9个方面理出了统筹推进基层民主的详细脉络。据悉,这是目前成都市各区(市)县中较全面并且成体系的一份推进基层民主的民主新政。

  目前,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发放给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街道、区级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该区还公布电话86262311,广大市民如果对该办法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向青羊区委组织部反映。该区还将于近期就该办法召开党内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

  新政一

  社会评价太低 领导要引咎辞职

  《办法》中的一大特点就是其中的《成都市青羊区社会评价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根本原则,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民主党派人士和离退休老同志以及共驻共建社区代表、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代表等,对街道、区级部门的重点工作,党风、政风、行风,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一年一次的社会评价。在参评人员中,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社会评价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社会评价中的工作评价是指凡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的重点工作,特别是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举措、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方面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点工作以及工作实绩情况都要实行社会评价。各单位作出重大决策,要事先通过专家论证、社会听证、民意调查、群众质询等方式,接受群众评判。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不能实施。各单位工作实绩和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要采取“业绩登记、社会公示、群众评判”等方法进行社会评价。

  根据要求,街道、区级部门工作和领导班子的社会评价结果,要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领导干部的社会评价结果,要作为党务、政务、居(村)务、院(站、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社会评价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了解和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反馈整改结果。

  ■社会评价与干部任免挂钩

  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社会评价结果分别按30%~50%的比例纳入年度考核,并与评先选优、晋职晋级、干部任免、经济奖惩挂钩。领导班子评价结果,满意度(含满意和基本满意,下同)在80%以上的,方可推荐参加评先选优;满意度低于三分之二的,由组织部门进行考察核实,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连续两年不满意度超过三分之一的,对班子成员予以降职或引咎辞职。

  新政二

  开放部门党组(委)会街道党工委会

  青羊区委先教办副主任周何介绍,目前,该区已经开始有序地向社会开放了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等会议。为了更好地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办法》中的《开放部门党组(委)会街道党工委会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开放部门党组(委)会、街道党工委会,这在全市尚属首次。

  ■群众参会直接发表意见

  根据《办法》,各部门党组(委)、街道党工委、区属事业单位党组(委)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研究本单位(辖区)重大问题,干部人事调整,重大经费开支以及涉及群众(或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计划安排等均需向市民开放。参会的党员、群众可在会上直接发表意见,也可提交书面材料,但不参与会议的表决。同时,在会后,他们应实事求是地传达、宣传各部门党组(委)、街道党工委会议精神以及作出的决议、决定。

  ■重大事项要向社会公开

  在开放这“两会”的基础之上,《办法》中的《青羊区党务公开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区内各级党组织都要向党员或社会公开。对不按规定公开和走过场、敷衍塞责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新政三

  “三联”制度畅通联系渠道

  《办法》中的《青羊区实施“三联”制度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为畅通党内外联系渠道,实行“三联”制度,即区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小组、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

  新政四

  直选校长办学自主权更大

  《办法》中的《青羊区公推直选中小学校长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按照先试点、条件成熟一个推开一个的原则进行青羊区公办中小学校长的公推直选。这些校长享有较之非公推直选校长的学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

  新政五

  机关党组织班子换届应直选

  《办法》中的《公开推荐差额直选机关党组织班子成员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机关党组织班子职位出现空缺或党组织班子换届时,应采取“公开推荐、直接选举”(以下简称“公推直选”)的方式产生。

  参选人员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员有权向党员、群众进行竞职宣传。参选人员应根据任期目标进行竞选演讲,并接受党员群众询问,最后由公开推荐大会推荐产生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参加公开推荐大会的应为本部门(街道)全体党员、群众。候选人产生后,将再举行机关党员大会,最终通过直接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机关党组织书记。

  新政六

  居民可提出罢免社区主任

  《办法》共有9个细化的办法,其中的《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罢免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长期不能履职尽责的;决策和管理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等行为的,本社区(村)党组织五分之二以上的正式党员联名就可以提起罢免动议。而其中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主任罢免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主任,只要有达一定比例的居民或村民联名,就可以要求罢免。

  周何介绍,制定这两个罢免办法,就是为了让居(村)民不仅可以选出自己信任的人,也可以提出罢免自己认为不称职的人。

  新政七

  社区配专职工作者

  在改变社区管理模式方面,《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社区设公共事务所,配专职7~9名工作者,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社会福利等事务。对于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民主测评基础上的年度考核。

  李德全 本报记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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