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扩大“禁烟”范围 网吧公汽宾馆禁止吸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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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7:1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杨磊实习生黄灿)在武汉,更多的公共场所将出现“禁烟”标志———昨日的武汉市市长办公会决定:扩大“禁烟”范围。 该市新增禁烟公共场所包括:网吧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档案馆查阅室,纪念馆、科技馆的展示厅,火车、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汽车、轮(渡)船、旅游船及其等候室、售票厅,宾馆、饭店和市级国家机关会议室等。
按照新规,公民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劝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者责令离开该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