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住得踏实吃得放心 物权法草案审议广受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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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7:1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随着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开,广受关注的物权法迎来了第四次审议。 该草案中的诸多问题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如住宅用地满70年自动续期、无约定小区车库归业主共有、对百姓菜篮子进行立法规范等等。那么,这些变化将给市民带来哪些利好呢?
土地年限:“短命”楼盘要慎买 闲置一年房价至少缩水50元/平米 物权法草案审议稿:住宅用地满70年可自动续期; 原物权法草案:需要“使用人提前一年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 记者昨日获悉,续期依然要支付土地使用费,这使得购房人如果买了一些延期开发的楼盘,依然要为土地年限的缩水“买单”。 续交收费标准不明
问题:购房人续交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不是按70年后地价来交?是一次交清还是一年交一次,无力支付的购房人怎么办? 虽然该草案给业主吃了颗“定心丸”,但无论是住宅的自动续期,还是非住宅的申请续期,购房人依然要为此付费。 收费究竟是多少?南京市国土局土地利用处胡科长表示:目前开发商如果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找评估公司,对土地进行评估后收费;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费标准还没制定。是不是按70年后地价来交?是一次交清还是一年交一次,无力支付的购房人怎么办?这些还需要一系列的规定加以明确。 “短命”楼盘要慎买
算账:闲置一年,房价至少缩水50元/m2。 今年7月,城东楼盘凯悦天琴业主收房时强烈要求开发商向国土部门补办手续,延长土地使用权年限,因为他们拿到手的房子土地使用权只有38年,远远低于住宅的70年。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城中楼盘君临国际、天空之都身上,不过这两者的开发商已经承诺业主将土地年限增加20年。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天空之都的开发商告诉记者:南京在1997年之前审批土地的时候笼统地批了一种“综合楼”,年限为50年,其中有住宅、有商业,后来国家明确规定住宅70年、商业50年等具体年限,因此现在开发商可以申请将综合楼里的住宅土地年限增加20年。 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基准地价,南京新街口地区的住宅平均地价为10000元/m2,平摊到每平方米房价里也高达3333元,按照70年算,每年的土地使用费为47.6元/m2。 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土地使用权年限不满70年的房子,房价就应该比别人低。” 车库:南京的“土政策”要改了
“非此即彼”原则让车库权属更为明晰
原物权法草案: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草案审议稿:删除“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等内容。 南京市天之权律师事务所朱凯律师认为,修改意见对广大业主非常有利,免除了发生纠纷后开发商扯皮的可能性。据此,判定车位归属就是“非此即彼”的简单问题。 实施前的纠纷咋办
回答:由于民法不具有溯及力,所以物权法管不了在它正式实施之前发生的车库产权纠纷。 昨天,有不少读者来电询问:“我们这个小区的开发商当初没有在购房合同中说明车库归自己所有,这是不是意味着所有车库归业主共有?”对此,朱凯律师说:“由于民法不具有溯及力,所以物权法管不了在它正式实施之前发生的车库产权纠纷。” 也就是说,在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前的车库纠纷还得沿用老的规定。比如,2004年12月23日,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等五部门正式发布实施的《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等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相当于标准配建总量15%的室内车位和所有的露天车位(一般为车位总量的20%)为业主共有,其余归开发商销售,开发商可以对小区内业主公开出售或者出租。 “土政策”要修改了 态度:等物权法实施后,南京目前有关车库权属的规定会依据“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作必要的修改。 上文提到的《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等问题的若干规定》,是目前南京市解决车库纠纷最重要的地方法规之一。但是,一旦物权法出台,该规定中小区车库分属业主和开发商的硬性比例规定,跟物权法中“不是你的,就是我的”这一原则相抵触。 昨天,南京市房产局法规处处长李恒表示,南京市目前有关车库权属的规定,一定会与物权法保持一致。等物权法实施后,会依据“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作必要的修改。 菜篮子:无公害蔬菜产地365个 伪造绿色标志罚10万元,举报电话86575757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首次立法规范“菜篮子”,明确伪造绿色食品标志的,最高可罚款10万元。 何谓绿色食品,如何买到绿色食品?记者昨走访了南京市农林局人士。 据悉,绿色食品在各大超市及部分农贸市场有售,市民可认清外包装上的特殊标志。市农林执法支队举报电话是86575757。 无公害菜地面积大
提起现今的“菜篮子”,老百姓最怕的就是农产品施用过多农药化肥,买时又看不出来,担心花钱买了毒菜。南京市农林局环境能源处处长施泽平说,南京市现有通过省级认定的无公害产地365个,占全市生产面积60%以上,已有无公害农产品178个,绿色食品81个,有机食品20个。涉及茶叶、蔬菜、水产、大米和野生资源等5大类30多种产品。 绿色食品标志啥样
绿色食品是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标志由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组成,象征和谐的生态系统。整个标志为正圆形,寓意为保护。 标志受法律保护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规定,伪造或者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其标志的,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律师解读】住宅用地期限修改,业主获得三大实惠
在草案刚刚公布的几天里,快报为读者搭设平台,并把读者针对草案的修改建议递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读者的建议因而受到了重视。 现在,物权法草案终于迎来了第四次审议,快报读者曾经广为关注的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条款也有了修改的可能。昨天,记者采访了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淑君律师,请她对这一修改作了解读。 70年期限过时了
李淑君律师说,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我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规定在40年—70年间,其中,以住宅使用年限70年为最高。之所以定这个年限,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当时我国民用住宅以砖混结构为主,房屋使用寿命都在70年左右;第二,按照人均寿命计算,70年可以满足两代人的居住需求。 但随着我国建筑水平的发展,砖混结构建筑物逐渐被钢混结构取代,而这些建筑物使用寿命完全可以在100年以上。如果还是以70年为标准,那么建筑物的寿命还没有结束,但由于土地使用权到期,不得不收归国有,这就面临着被拆除的危险,造成极大的浪费。 草案四稿好在哪
李淑君律师认为,草案四审稿与原草案规定相比有三点不同: 1.将建设用地划分为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 2.根据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收回该土地的,应当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3.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土地使用费。 草案四审稿与原草案规定的上述不同,对业主来说有以下几点好处: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取消到期续期的申请,避免了由谁———是业主个人还是业主委员会去申请的问题,也避免了审批能否获得批准的问题,对业主利益是一个有力的保障。 2.明确了在根据公共利益收回土地时,应当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的问题,解决了过去长期争论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产权在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时如何体现”的问题。 3.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按照约定支付土地使用费而不是出让金,表明在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有关费用的交纳可以采用一次性的方式缴纳,也可以采用按年或分期支付的方式缴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