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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基层检察院现象反常院领导多检察官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7:2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阙爱民张建新)一种反常现象目前在我省基层检察机关普遍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富足”,而有资格办案的检察官数量奇缺。这是记者10月21日在一次有关我省检察工作汇报会上得到的信息。

  据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透露:据2004年10月份统计,全省检察机关有缺编单位81个,基层院就有76个;检察专项编制缺453人,其中基层院缺编433人。据悉,这主要是因为,不
少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实行“一刀切”的分流政策,50岁左右的业务骨干离岗者较多。2001年至2004年10月,全省共有3317名检察人员因年龄原因离岗(占人员总数的20%),超过精简编制10%的要求。近两年虽然招录了一些人员,但由于检察官任职资格条件的提高和司法考试通过率较低(2002年、2003年通过率分别为4.76%、10.08%),一些基层院检察官数量严重不足,个别基层院一个科室只有一名检察官,不具有检察官资格人员参与办案的现象在这些地方仍然存在。

  与检察官短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领导干部超职数问题严重。据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可配备5至6人,且不得配备专职党组副书记和专职党组成员。但目前全省161个基层检察院(不含铁路检察院),班子成员在8人以上的有101个单位,有的基层院班子成员高达14人。此外还有专职党组副书记21人,专职党组成员49人。

  据介绍,这一现象的成因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执行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管理的规定不规范,有些地方不按《检察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任命领导干部。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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