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系统按照“失责必究”原则3年追究领导责任5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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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7:40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倪国和通讯员郑法玮报道 本报讯上海市委政法委昨天召开全市政法系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交流推进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到会讲话,市高级法院院长滕一龙、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出席会议。
自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按照“失责必究”的原则,政法系统3年内先后追究领导责任5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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