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将定期公布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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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7: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专电 (记者王敬中)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24日在此间表示,为有效控制城市和区域空气污染,环保总局将定期公布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名单,对连续几年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将建立投资风险预警机制,并严格控制这些城市新增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的建设。 张力军是在“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开幕式上作此表示的。他说,目前,
官方统计数据表明,目前,中国有三分之一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全国酸雨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左右。2004年,中国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到2600万吨左右,居世界第一,由此加剧了酸雨污染。同时,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更加突出。有研究报告显示,如果中国的空气质量都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每年就可避免17.8万例死亡. 张力军说,环保总局已经着手采取积极措施控制空气污染,主要措施包括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国未来5年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强化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的控制力度,以减轻酸雨污染;加大对机动车污染的监管力度,不断严格新生产机动车的排放控制要求,强化用车环保年检,提高油品质量降低车用燃油硫含量,以此减少日益严重的机动车污染;定期公布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名单;加强国际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