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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专户”监管商品房预售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9:14 新晚报

  据新华社济南电(李琥珀)记者从济南市建委获悉,根据将于10月26日施行的《济南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山东济南购房者今后支付的预售款将设立专户,专款专用,由担保公司进行监管和担保,开发商不按规定使用预售款将被暂停房屋预售。一旦发生房产商挪用预售款或卷款潜逃等意外,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担保公司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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