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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将铁定合一 房产专家解读《物权法》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0:17 龙虎网

  【龙虎网讯】针对即将进入第四次审议阶段的《物权法》草案,南京市房产局法规处李恒处长昨日就市民最为关心的“两证合一”等话题接受了采访。他表示一旦《物权法》获得通过,房产、土地两证将铁定“合二为一”。

  “两证合一”是大势所趋

  在这次的《物权法》草案中首次提到了要建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可谓是草案的亮点之一。李恒处长解释说,我国的物权登记是根据不同的种类在不同的部门登记,比如土地登记在土地部门,房产登记在房产部门等。由于物权一直没有统一登记,不仅加重了登记人的负担,也增加了登记的社会成本,比如要查询财产状况,就必须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分头“拜访”,对交易双方来说都极不方便。此次《物权法》草案若获得通过,今后即使两个部门不合并,物权登记也必然要合并,市民在购房时领取的两证,则极有可能出现在一张纸上。另据南京房产局有关人士透露,国土与房产两个部门合并从目前来看不太现实,将来有可能集中在一处办公,以省去购房人两头奔波之苦。而且“两证合一”并非《物权法》刚一出台便立即实施,仍需要相关部门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期”后才正式推出。

  土地使用费续缴不必担忧

  在此次《物权法》草案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时将自动续期,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费用的支付标准均由国务院规定”。与之前关于土地使用权限的相关规定相比较,这次草案首次做出了明确表述,对于维护购房人利益有积极影响。不过仍有不少市民担心土地使用费会不会过高、期限到底有多长?李恒处长认为没有必要为此担心。因为一旦土地使用权届满时,必然会由政府在公平的基础上按照市场来定价。而且即使业主想续很长时间,也有可能因建筑物达不到该期限而作罢。比如说一幢建筑物的期限是100年,业主住了70年后想再续50年就不可能。还有如果所有业主都同意将建筑物拆了重建,或者一幢高楼里有人要续期,有人不愿意续期,相关费用如何收取要等法案正式实施后再加以明确。

  南京车库规定面临调整

  根据《物权法》四审稿中的相关规定:“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李恒处长表示,一旦《物权法》获得通过,车库的权属就应该按照上述规定来确定,也就是说按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约定。不过这种约定究竟是公示还是通过合同确认,或是通过其他方式,都必须在《物权法》出台后才会明确。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实行的有关车库方面的规定是去年12月由南京市房产局等5部门印发的《商品房附属房屋转让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相当于标准配建总量15%的室内机动车位以及全部露天机动车位归业主共同所有,其余为房产开发企业可售的业主专用停车位”。法律界人士表示,《物权法》作为上位法一旦在明年3月获人大通过,地方上的相关规定都将随之调整,南京刚刚实施不到1年的车库新规也面临着修改或调整。至于到底如何约定,则由开发商和业主之间协商后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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