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禽上市必须验明正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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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0:5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昨天,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有效防止“禽流感”的发生,强化市场防控能力,保障市民生活消费安全,北京市工商局即日起将采取六条措施加强对市场“禽流感”的防控。 市工商局要求各市场设专人负责市场禽类及经营人员的疫情报告,强化疫情报告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禽类市场及鸟类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管力度,
市工商局明确规定,市场上经营的活禽必须来自非疫区,并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没有相应证明文件的,不得上市交易,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 此外,市工商局要求加强对市场销售、屠宰人员个人防护工作的宣传教育,联合市农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市场主办单位及经营者进行培训;建立应急机制,要求各市场主办单位制订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各级工商部门成立应急处理机构,按照禽流感防控预案规定,做好系统内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非法禽类、鸟类交易摊群的打击力度;配合农业、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活禽交易各个环节的检查,确保防控工作不出问题。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