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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尽职可起诉 典型案例说法 明明白白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3:53 东北新闻网

  案例一:执法不尽职市民可起诉

  [案情]

  2003年10月,一家汽车美容装饰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在小西路一居民楼的一楼进行窗改门。家住楼上的王老汉认为楼下开店侵犯了他的利益,随即向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局沈河分局进行举报。同年10月31日,沈河分局对这家公司下达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行政执法的通知书一下,王老汉乐了,心想:过不久,楼下窗改门的行为就会被纠正。但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动静。于是,王老汉以沈河分局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沈河分局要依王老汉的申请继续对窗改门单位进行执法监督并检查执行情况。

  [法官说法]

  市法院行政庭王鹏法官:在王老汉举报后,沈河分局虽作出行政行为,但在王老汉继续投诉汽车美容公司没有按《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履行义务后,沈河分局没有督促汽车美容公司实施整改措施或补办相关手续。沈河分局没有履行督促职责,属不完全履行职责。

  [法官提醒]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醒的是,举报人本身必须是被害人情况下才能作为原告诉讼。

  案例二:肇事不处理交警有错误

  [案情]

  晓莹是一名的姐,就在前几天她还在为几年前的一件交通肇事案件窝火。1999年12月6日晚6时,晓莹开着出租车送乘客李某,当车行至于洪区马三家镇时,车被雪窝住。后她和路人将车推出雪窝,而乘客李某在未经晓莹允许的情况下,将车开动并造成车被部分撞坏。晓莹报警后,于洪交警大队一直没有处理结案。去年6月23日,晓莹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邮寄了申诉书,但交警支队未予处理,也没有书面答复。晓莹于是将交警支队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责令交警支队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晓莹的申请事项给予答复。

  [法官说法]

  市法院行政庭张宇声法官:根据《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第十条款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控告后的一个月内应告知控告人是否立案查办。在决定是否立案前,必须听取控告人的当面陈述。对决定不立案的,应将不立案的理由告知控告人。控告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接到控告人复核请求后,应填写《控告复核登记表》,并在15日内复核完毕,将复核意见答复控告人。因交警支队应对晓莹的控告、申诉未作出处理或答复,就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

  [法官提醒]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和申诉,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通常情况下60日内不答复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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