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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5:13 深圳晚报

  下月起单位用户实行计划

  与定额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

  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

  本报记者金柱上午10时从市水务局发回报道从2005年11月起,我市将逐步在全市单位用户中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单位用户用水若超过计划额度的10%,将不得不另加价交纳水费。这是记者刚刚从市水务局获悉的。

  今天上午9时30分,来自全市各区的60家用水“超级大户”相关负责人齐聚市水务局,共同听取了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下简称“市节水办”)举办的“关于实施计划用水促进节约用水的讲座”。市节水办有关负责人向用户代表详细解释了《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内容,同时明确提出将立即在全市开始实施计划用水工作。在讲座上,有关人员还向用水单位代表发放了《深圳市用水计划通知单》,要求这些年用水量超10万立方米的“超级大户”按照实际情况尽快拟订用水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用水。

  与个人用户不同,“单位用户”是指在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用水行为的非居民生活用户。年实际用水量超过3万立方米的称为重点单位用户,年实际用水量不足3万立方米的称为一般单位用户。而首批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的是特区内年用水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单位用户。

  单位用户的用水计划每年要核定或者备案一次。年度用水总量按照单位用户近3年年度用水总量的平均值、平均用水增长系数和水量平衡测试确定的合理用水水平核定。每月用水计划主要依据单位用户实际用水情况核定。不满3年的,则按照实际用水量以及行业用水额核定。

  对于用水计划,水务部门将按月进行考核,超计划用水实行分级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单位用户用水超计划在10%或以内的,将被警告;如果超过10%,则加价收费。而具体加价收费的标准,将由市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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