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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5年内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将享受社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6:24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10月25日电(王志赵永德)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召开会议,积极研究落实进一步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措施,将在5年内使全省城镇所有从业人员享有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矫学柏表示,山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劳动保障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在今年后两个月内
,将着力在扩大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劳动保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在全面总结“十五”期间成绩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山东省劳动保障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将更加关注大多数百姓,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努力实现“两个更多”和“一个和谐”。

  让更多人实现就业。山东省将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确保城镇每年新增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同时,将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将强化农民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素质,尽快实现跨省、跨区域转移,确保每年农村新增劳务输出人员100万。

  让更多人享有社会保障。山东省将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能力。通过出台更加灵活的政策,降低参保门坎,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力争到2010年底,使全省城镇所有从业人员享有各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农村适龄农民参保率达到70%以上,并将建立完善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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