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啤酒贪污窝案二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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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6: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五星啤酒集团公司贪污窝案今天上午在宣武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继总经理霍景泉之后,今天出庭受审的副总经理付德元等3名被告均声称多拿的钱不是贪污,只是违纪。 霍景泉的律师表示,五星啤酒公司召开公司领导成员会集体研究通过,以单位名义把工资结余、保险返回款、“前门旅馆”上缴款发给公司全体职工,主观目的是为了给职工
上午,五星啤酒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朱金亭在受审时表示,分钱时她以为是正常的收入,后来在一轻局审计和检察院立案前,她把钱都退了,现在她仍然认为,多拿的16万元不是贪污。 检方则指控说,霍景泉和付德元、朱金亭、朱丽华(财务审计部部长),在1999年8月至2002年2月间,经合谋采取收款不入账、虚假平账、截留等手段,侵吞公款共计50余万元。此外,在1999年8月至2002年2月间,霍景泉、付德元、朱金亭集体研究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套取、截留的公款共计38万余元集体私分给五星公司职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