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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铁拳治理“红顶”矿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20:56 山西日报

  本报讯 为了治理纠正各级机关和国企负责人插手煤矿(群众称其为“红顶”矿主) ,打击“官煤勾结”,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壶关县近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等投资入股煤矿的行为进行了治理。全县31座煤矿的投资入股事项已全部申报完毕,对发现的不合理现象正在进行清理纠正。

  该县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
煤矿问题的通知》。通知对涉煤的“红顶”矿主提出了“四个严禁”的纪律。一是严禁以合资、合股或搭干股分红等形式参与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严禁利用职权为家属和亲友从事与煤矿生产经营有关的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和充当保护伞;三是严禁徇私枉法,把违规煤矿“做”成“合法”煤矿;四是凡是涉及在煤矿入股的有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清和申报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说明投资入股来源以及撤出资金证明等,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的人员,一经查出,就地免职,然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壶宣执)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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