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调整让厦净赚7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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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林维真)在昨日上午举行的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厦门市财政局局长黄强在作《关于厦门市2005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全年预算变更草案的报告》时,披露了因国家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将使厦门净增加财力7.31亿元。 黄强说,1-7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122402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同期增长21.5%,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573347万元同口径增长26.6%,完成年初预算的75.4%;上划中央四
财政增收基础还不够稳固,今年收入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上年度较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延后效应,持续22个月的原材料涨价和能源紧缺,严重挤压厦门市企业的赢利空间,一些重点企业纳税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1-7月份,在地方级税收收入中房地产企业缴纳税收约占17.4%.若再加上建筑业税收以及房产税、契税收入,比重则达到四成,其增收额占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量的46%。随着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持币观望者增多,房地产市场成交明显萎缩,7月份当月,上述四项税收收入占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的比重已下降至27.5%。 黄强透露说,国家将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比例从75∶25调整为92.5∶7.5,并取消了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通过年终体制结算专项上解。因此,年初预算安排的出口退税地方退库资金225800万元虽然调增收入相应增加财力,但在扣除中央取消退还厦门市的出口退税基数114200万元和预计地方负担出口退税38500万元在年终专项上解后,财力净增加731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