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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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0:00 东南早报 | |||||||||
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这部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财产保全和执行的司法强制措施的豁免;但是,外国中央银行或者其所属国政府书面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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