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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竟提高三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1:0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自去年合肥市就要求该市各小区对物业管理收费项目进行公示,但是昨日下午,省城物价部门对该市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进行检查时却发现,少数小区物业收费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此次物价部门共对6家小区物业收费进行了检查。在长春都市豪庭小区物管处,竟然同时挂着两块收费标准公示牌,在收费项目中还自立项目“搬迁保证金1000元/户”。橘郡
·万绿园物业小区的收费公示中也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电梯维护费2元/月·户”并提高车位费用,将物价部门规定的“泊位大车50元/辆、小车30元/辆、地下车位100元/辆的标准”,提高为“小车100元/辆、中型车120元/辆”。检查人员当场责令两小区停止收费,并限期进行整改。

  合肥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处长曹成贵表示,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必须进行公示,如果出现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情况,业主可以不交纳物管费用。他还提醒业主,如果对小区的物管费用不太了解或存在乱收费现象,可拨打12358进行咨询、投诉。

  (潘曙生本报记者孙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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