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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棵烦恼的枇杷树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1:38 都市快报

  家住安吉路的梁女士最近有点烦。一个多月前,她从国外回来,一到家,发现阳台外一棵枇杷树,在她出国这两年里,“噌、噌、噌”长得蛮快,枝叶已把她家左阳台遮了个严严实实。

  梁女士住二楼。这棵枇杷树是种在一楼住户院子里的,有些年头了,每年都结枇杷。

  1997年,梁女士刚搬进安吉路17号时,枇杷树长得还不高,刚够到二楼阳台,朝下看看,绿油油的,还算养眼。

  2004年初,梁女士出国,这时枇杷树已长高了,蹿上了阳台,晒衣服只能在右边晾衣绳上晒,想想这一走不定啥时回来,她也没放在心上。

  让她想不到的是,枇杷树会一下长这么高,“这树挡了采光不说,还有很大安全隐患哩。”

  下午,我跑到安吉路去看,在一楼敲门很久,没人在家,房前一瞧,果然,枇杷树长势很好,枝繁叶茂,树梢已顶到二楼顶上遮雨篷,梁女士家左侧大半个阳台都被树挡了。

  枇杷树旁边是一排平台,这是前一幢楼住户的车棚顶,“这棵树把我家阳台和车棚顶连起来了,小偷很容易上来的。”梁女士很担心。

  “我阳台上有个窗子破了,就是夏天小偷通过车棚踩着枇杷树上来的。幸好当时屋里没人。”

  怕小偷,梁女士现在暂住在母亲家。她说要等枇杷树砍掉或迁走,没了安全隐患,她才敢住进去。

  这事惊动了安吉社区和武林街道绿化办。一楼住户有三兄弟,住在梁女士楼下的是老三,社区找老三做思想工作,老三老婆不答应。社区找到老二,让老二做做思想工作,老二说,“动树我是没意见,可住在这里的是老三啊,要他答应才作数。”

  绿化办同志实地察看后,也为难。杭州市绿化管理条例有规定,私人庭院自费种植、管护的树木,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

  工作人员设法找到三兄弟中的老大,老大也为难,说老三的事他做不了主。

  要砍树,老三坚决不答应,他说,修修枝倒可以。

  修枝,梁女士又不满意。“修枝只修掉枝桠,主干还在,安全隐患还是在嘛。再说,树长得这么快,三天两头修,烦不烦?”

  一棵枇杷树,难住两家人,绿化办工作人员说,再协商不好,只好靠法院来解决了。

  这种事情在法律上叫相邻关系,对相邻关系的处理,一般依据《民法通则》上一些原则性规定。不久前出台的《物权法(草案)》第七章里,也专门提到了相邻关系:

  第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物权法》到底没正式出台,解决类似枇杷树这样的邻里纠纷一时还很难做到有法可依。不过啊,讲来讲去,邻里之间还是有商有量、互相体谅的好,这么大的城市,能住在一起,也是缘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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