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跌入无盖井两家机关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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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2:3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通讯员 李翔)日前,一学生因不慎跌入无盖排水井内摔伤,将通州区水务局、北京市通州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通州区北通建筑总公司诉上法院。 原告吕菲称,2004年9月14日23时,我与两名同学步行返校,途中因光线较暗,我不慎跌入位于通州区潞苑南大街89号东侧一无盖排水井内摔伤,当晚随行同学就近将我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为左肾及脾破裂,被手术摘除。
原告吕菲称,自己事后得知,该处井盖缺损时间长达一个月。 据了解,两家被告政府机关负责该地区的排污管理工作,为此,伤者将两家单位诉上法庭,要求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