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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领处仅收失物八百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2:30 北京晨报

  上交数量下降近七成,拾金不昧待法律援手

  等待处理的物品从每年3000多件减少到1000多件,办公地址从西单大街繁华地段搬迁到西四东大街的一处不起眼的小平房,北京市公安局捡拾物品管理处这个窗口单位越来越被人淡忘。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捡拾物品管理处了解到,公安局收到的遗失物越来越少。

  上交失物中还有破草帽

  昨天,记者在市公安局捡拾物品管理处看到,管理处是位于西四东大街甲6号的几间相连的平房。最外面的一间屋子里摆放着3组大柜子,其中一组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钥匙(见上图),另外两组分别摆放了100多个钱包以及上百件手机、数码相机等。管理处负责人陈为民科长告诉记者,这些都是上交物品中比较好看一点的,所以摆在门口。随着陈科长走进里面的一间仓库,记者看到摆放在这里的物品从破衣服到破草帽甚至没开封的饮料,可谓“五花八门”。

  陈科长说,这些东西都不值什么钱,可能丢失人根本就不打算找回了,但是既然上交到这里,都会摆放满1年才能撤下。陈科长介绍说,按照有关规定,捡拾物品的保管期限应该是半年,但是由于近年来上交到管理处的东西比之前减少了六成以上的数量,所以管理处的仓库就有富余了,所以延长到了一年。凡上交的物品存放满一年的,将会变价出售,出售所得上缴国库。

  今年仅归还失物30件

  陈科长告诉记者,今年到目前为止,管理处仅收到上交物品800多件,成功归还失主30多件。陈科长说,由于有了通讯的便利,现在与几十年前相比,失物招领的渠道更加通畅了,可是上交的物品却越来越少。

  陈科长认为,很多人丢了数码相机或者手机等上千元的大件也都不认真找了,可能跟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关。陈科长说,在20世纪60年代时,管理处的民警曾经跑遍了全北京市的钟表修理店,就是为了寻找一块上海牌手表的失主,“那个时候一块手表几乎是失主的命根子。”

  《物权法》将推动拾物上交

  正在审议中的《物权法》草案规定,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也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北京市律协物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蔡耀中律师认为,物权法将来的出台将会改善捡物不归还的现象。因为物权法将维护拾取人的利益,使拾取人不必为了做好事而过多花费自己的成本,这样符合现阶段大多数人的价值观。“但是品德更加高尚的人,完全可以选择放弃报酬,所以这与传统道德并不冲突。”

  陈科长说:“如果捡到贵重物品时不便寻找公安部门,还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每个派出所都有代为保管并寻找失主的义务。而丢失物品者可以打电话到66176274咨询,或者到http?押//www.bjgaj.gov.cn查询。

  晨报记者 张涵/文并摄

  ■编者点评

  在物质贫穷时代,我们能唱出“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在经济有所宽裕的年代,却丢了拾金不昧的美德。当我们为此困惑时,法律提出了“拾金不昧”和“返还有偿”的规定。捡拾物品管理处面临的情况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小缩影:从崇尚道德到注重实利,再到靠法治来规范约束。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道德高尚,但要求每个人都遵守法律,因此,法律的介入将会使得“拾金不昧”美德得以弘扬。

  

招领处仅收失物八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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