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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大盗被判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2:3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江西无业人员刘纪华利用假身份证登机后,试图在飞机飞行途中盗窃他人财物。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4年5月12日17时许,刘纪华化名“冯永刚”,使用伪造的临时身份证乘坐武汉飞往北京的航班。在飞行途中,刘纪华趁一美国旅客不备,将该旅客放在行李舱中
的密码箱取下并打开,欲窃取其中财物时,被乘务人员发现。刘纪华后被查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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