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穿马路引车祸 行人当庭认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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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3:17 海峡都市报 | |||||||||
N《上海青年报》供稿 本报讯昨天,上海市首个因步行引发车祸而被指控交通肇事罪的孔某在浦东法院受审,孔某当庭认罪,其辩护律师一改先前坚持的孔某不构成犯罪的论点,以孔某有自首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今年6月17日中午12时30分许,孔某和几个朋友一起从上海成山路北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道开口处由北向南横穿马路。刚走几步,孔某就和一辆沿成山路北侧快速车道由东往西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为此,孔某受了轻伤,而摩托车车主林先生则恰巧被迎面而来虽经紧急刹车仍无法避免碰撞的重型挂车挂倒,经抢救无效身亡。 两天后,孔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经交警部门鉴定认定,孔某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而重型挂车司机吕某不负责任。鉴于事故造成了人员死亡,检察机关在研究后认为孔某构成交通肇事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后,主控检察官指出,通常情况下,行人在交通事故中一般处于弱者受害者地位,这就导致了不少人掉以轻心肆无忌惮地横穿马路。该案的结果将给所有有此“喜好”的市民敲响警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