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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养活了“黑诊所”?(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3:59 山西晚报

  

谁养活了“黑诊所”?(图)

  北京市海淀区城管与海淀卫生监督所日前查处了5个非法行医点,查获药品共30余箱,执法人员从其中一家“黑诊所”内还搜出了药物流产工具……

  今年4月起,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北京很多“黑诊所”
在这场“风暴”中被陆续端掉。

  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市场对黑诊所有巨大需求,虽然黑诊所被屡屡查处,但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黑诊所”庞大地下产业

  近几年,“黑诊所”致死人事件时有发生:无证村医菜刀“剖腹产”、兽医非法行医致使感冒患者过敏死亡、无证非法行医四针扎死“三好学生”……

  类似悲剧,在北京也有发生:

  今年1月26日,一个只有9个月大的婴儿因发烧在通州区一家“黑诊所”输液时突然呼吸停止,后经通州妇幼保健院抢救终告不治;5月8日,石景山区高先生的妻子在分娩时,到附近私人诊所找接生婆王某接生,王某因使用催产素不当,导致母子双亡……

  出人意料的是,“犯事”诊所被“端掉”后又“复出”。北京一位卫生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很多‘黑诊所’重操旧业,有的被取缔过五六次,但每次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隐蔽性很强,查处起来非常困难。”

  在北京,“黑诊所”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地下产业。

  低收入者主要消费群

  “‘黑诊所’基本集中在城乡接合部和郊区区县,农民、低收入的城市居民、流动人口是主要的服务对象。”北京卫生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黑诊所’的泛滥,已威胁到人们的健康和医疗市场的法治秩序。”

  记者了解到,“黑诊所”基本上有三个典型特征:无行医资格、医疗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

  “‘黑诊所’的情况已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一位执法人员向记者透露:“在‘黑诊所’屋内和床下,经常会查到各类药品及大量输液药瓶,包装污秽不洁,难以辨别药名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此外,记者暗访发现,黑诊所的“业务”几乎无所不包:妇科药流、人流引产、接生上环等。

  虽然医疗条件非常差,但记者在北京的一些城乡结合部采访发现,方便又便宜的优势让“黑诊所”治理“按下葫芦又起瓢”。

  “这整条街上,原来到处是私人诊所,打击好几次,风声一过,又像韭菜一样冒出来。”记者在北京大兴区旧宫镇南场二村采访时,住在附近的张大妈告诉记者:“这些小诊所主要为附近服装小作坊的女工做流产手术。”

  在木樨园附近的一家建筑工地,曾到“黑诊所”治疗的民工小王告诉记者:“大医院太黑了,手续也复杂,上次我感冒,挺了半天才到医院,又是挂号、看病、划价、交款,足足花了我一个月的工钱,后来我感冒,就到工地附近的小诊所去看,只花了十几块钱就好了!”

  “黑诊所”泛滥医疗体制之痛

  记者了解到,“黑诊所”的泛滥,有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失职之责,但最根本的,还是医疗体制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无法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一个满意的医疗环境。

  首先,医疗和医药价格虚高。目前医院进入市场,生存靠利润,发展靠效益,医疗收费越来越高,低收入群体无法承受。

  其次,一些正规医院缺乏对边缘群体足够的宽容与关怀。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低收入者不愿意到正规医院看病,除费用高的因素外,还担心受到歧视。来自山东农村,现在北京一家水店打工的小杨告诉记者:“选择私人诊所,那里的医生态度比较好,不像那些正规医院,看到我们这些打工模样的,要么冷冰冰不耐烦,要么心不在焉敷衍了事。”

  第三,相关部门监管上严重缺位。记者了解到,尽管国家对个体行医者提出了许多规范性要求,采访中一些知情人反映,“很多私人诊所几乎没有任何手续,也没一个医疗卫生管理机构过问。”

  另外,国家禁止向不具备医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出售药品和医疗器械,但在调查中,几乎每一家“黑诊所”的大夫均自称药品、医疗器械来自正规医药公司。一位“黑诊所”的“医生”向记者透露,药品如果卖给个人,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还能拿回扣。一般情况下,买的时候只要随便填一个医院的名字就可以了。

  改革医疗体制消除“黑诊所”之本

  专家认为,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黑诊所”非常有必要,但要彻底消除它,还必须加快医疗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消除市场对“黑诊所”的巨大需求,才是治本之策。

  第一、加快医疗体制改革。7月29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一份关于《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报告》指出,现时的以商业化、市场化为导向的医改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基本上是不成功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低收入者还是一个庞大群体,在努力提高低收入者消费水平的同时,急需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尽快解决现在医疗机构医药费用过多、门槛过高的问题。

  第二、健全基层医疗体系。对社会医疗机构的开办,首先要在严格审批的条件下,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即单位、个人只要具备从事医疗的条件,就要允许其进入医疗市场,通过市场的手段,对医疗机构的分布进行调节,这样一来既可更好地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就医需要,还可形成竞争机制。

  第三、加大打击力度。对“黑诊所”的惩罚性罚款还应提高,如果“黑诊所”被打击一次,所造成的损失同其非法行医的收益之间不成比例,违法成本过低,从业者就不会把打击当回事。

  新华社专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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