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交警真“大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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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4:30 江南都市报 | |||||||||
新华社消息10月24日,丰城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财务报账员挪用170万元巨额公款进行个人炒股的案件,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陈国军有期徒刑10年。 经查,今年32岁的被告人陈国军曾任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车辆检测站的财务报账员,负责保管向宜春市交警支队上交的罚没款及保管第二车辆检测站小金库的账本和现金。
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陈国军利用职务便利,分18次挪用本站公款共计人民币170.99万元用于个人炒股,案发时,仍有20万元未归还。案发后,检察机关追缴了陈国军个人账户上的6.763934万元现金,另有13.236066万元公款被其炒股亏空,至今未还。 2005年2月,陈国军还伙同该站站长易伍古共同贪污公款23万元,其中被告人陈国军个人分得赃款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