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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隐私 “刺字案”不公开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5:3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深圳“刺字案”5名疑犯24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法院采取不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当庭未作宣判。检方指控称,今年8月,重庆籍男子宋光绪、柏智林等因无钱购买毒品,遂起意绑架发廊女谋财,于8月10日将两名发廊女带至出租屋内,对二女进行捆绑后向二女亲属索要赎金。在绑架期间,该案案犯先后对二女进行强奸,还进行了殴打和惨无人道的折磨,并用黑墨水在二女的脸部、后背、臀部两侧、胸部等多处部位刺字。目前,受害少女芳芳(化名)前额“妓女二号”字迹仍清晰可见,但医生表示通
过激光手术,有望除去刺字。 (新华社、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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