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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NCC”昨日在“立法院”表决 国亲版本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6:46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0月26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朝野争吵不休的“NCC组织法”(“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昨天下午再度进行表决,最后通过了泛蓝版本的NCC委员产生方式,即“立法院”依政党比例提名15名候选人、“行政院”提名3名,而后经过按政党比例产生的11名NCC提名审查委员会委员,分两阶段投票产生13名NCC委员。

  据报道,台湾“立法”机构朝野按照协商议定,在处理NCC案时,除最具争议的第四
条表决外,其余三条条文则直接进行二、三读的协商。

  关于NCC委员的产生方式,“立法院”民进党团与台联党团均提出自己的版本,但没有获得通过。根据获得通过的国亲版本,15名依据政党比例提名的NCC委员候选人与3名“政院”提名的候选人经过NCC提名审查委员会投票,在第一阶段投票时,必须获得五分之三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通过,若投票后,无法选出13席NCC委员,则第二阶段投票只需有二分之一审查委员会通过即可。

  为防止10月11日和9月27日“立院”在审议该提案时发生的流血、肢体冲突,“立院”场内不许带有竿子的指示牌,连喇叭也不能带入场,现场也戒备森严。最后表决在没有发生流血冲突的情况下完成。(徐丽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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